在实际生产、储存与使用中,将遇水燃烧物质都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。在储存危险品的仓库设计中,湖北兴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避免将给水管道(含消防给水管道)布置在上述危险品堆放区域的上方。
3.6.6
当建筑物或室外地面沉降量较大时,凡是穿越建筑的引入管和接出管均应考虑防沉降措施。
3.6.7
塑料给水管道在室内明装敷设时易受碰撞而损坏,也发生过被人为割伤的情况,尤其是设在公共场所的立管更易受此威胁,因此提倡在室内吊顶、管道井和嵌墙暗装。
3.6.8
塑料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灶台上边缘,是为了防止炉灶口喷出的火焰及辐射热损坏管道。燃气热水器虽无火焰喷出,但其燃烧部位外面仍有较高的辐射热,所以不应靠近。
塑料给水管道不应与水加热器或热水炉直接连接,以防炉体或加热器的过热温度直接传给管道而损害管道,一般应经不少于0.4m的金属管过渡后再连接。
3.6.11
给水管道因温度变化而引起伸缩,必须予以补偿,在给水管道采用塑料管时,塑料管的线膨胀系数是钢管的7倍~10倍。因此必须予以重视,若无妥善的伸缩补偿措施,将会导致塑料管道的不规则拱起弯曲,甚至断裂等质量事故。常用的补偿方法就是利用管道自身的折角变形来补偿温度变形。
3.6.12
给水管道的防结露计算是比较复杂的问题,它与水温、管材的导热系数和壁厚、空气的温度和相对湿度,绝热层的材质和导热系数等有关。如资料不足时,可借用当地空调冷冻水小型支管的绝热层做法。
在采用金属给水管出现结露的地区,塑料给水管同样也会出现结露,仍需做绝热层。
3.6.13
给水管道不论管材是金属管还是塑料管(含复合管),均不得直接埋设在建筑结构层内。如一定要埋设时,必须在管外设置套管,这可以解决在套管内敷设和更换管道的技术问题,且要经结构工种的同意,确认埋在结构层内的套管不会降低建筑结构的安全可靠性。
小管径的配水支管,可以直接埋设在楼板面的垫层内,或在非承重墙体上开凿的管槽内(当墙体材料强度低不能开槽时,可将管道贴墙面安装后抹厚墙体)。这种直埋安装的管道外径,受垫层厚度或管槽深度的限制,一般外径不宜大于25mm。
直埋敷设的管道,除管内壁要求具有优良的防腐性能外,其外壁还要具有抗水泥腐蚀的能力,以确保管道使用的耐久性。
采用卡套式或卡环式接口的交联聚乙烯管,铝塑复合管,为了避免直埋管因接口渗漏而维修困难,故要求直埋管段不应中途接驳或用三通分水配水,应采用软态给水塑料管,分水器集中配水,管接口均应明露在外,以便检修。
给水管嵌墙敷设时,墙体预留的管槽应经结构设计,未经结构专业的许可,不得在墙体横向开凿宽度超过300mm的管槽。参见《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》CJJ/T
154-2011第4.4.7条。